基金所得稅懶人包 – 基金配息要課稅嗎?3個節稅方法整理

最後更新:2023-03-01

基金所得稅

每年度報稅季節,許多投資人都會有疑問投資的基金是否要繳稅?

這篇文章市場先生分析基金的所得稅計算規則,整理包括買基金的配息是否要課稅?境內基金的所得稅與海外基金所得稅有什麼差異?最後也會整理一些關於基金節稅的技巧。

基金投資是否要繳稅?

買基金有獲利,無論是資本利得(淨值上漲的獲利),或者是基金的配息,其中有些都是列入需要課稅的項目,但也有一部分是不用繳稅。

這其中區別的規則比較複雜,市場先生自己是透過打電話去國稅局做確認一些細節,再綜合出我的理解。

首先提供一張表格,以下再做詳細做說明。

基金投資配息是否要繳稅?是哪一種所得稅?
基金成立於 投資區域 收益來源 課稅類型 免稅額
境內基金
台灣
配息 – 股票股利 併入綜合所得稅
或 分離課稅(28%)
併入綜合所得稅時有8.5%免稅額
配息 – 債券利息 分離課稅(10%)
資本利得 × 不課稅
海外
配息 – 股票股利 海外營利所得 670萬
配息 – 債券利息 海外利息所得 670萬
資本利得 × 不課稅
境外基金
海外
配息 – 股票股利 海外營利所得 670萬
配息 – 債券利息 海外利息所得 670萬
資本利得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670萬
提醒:海外所得670萬免稅額,屬於基本稅額的計算,裡面包括國內所得以外其他所得
資料整理:Mr.Market市場先生

上表包括幾個名詞,區隔清楚才能知道你投資的基金是否要課稅、繳哪一種所得稅?

1. 根據基金成立的地點,分成境內基金、境外基金

  • 境內基金:註冊在台灣的基金,也就是台灣的基金公司/投信公司。
  • 境外基金:註冊在台灣以外國家的基金。

境內基金就是註冊在台灣的投信公司所成立的基金,例如國泰投信、元大投信、中國信託投信、群益投信、復華投信、安聯投信、聯博投信、野村投信、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景順投信…等等,這些都是註冊在國內的基金公司,他們成立的基金無論標的投資於國內或國外,都屬於境內公司。

而境外基金,就是不註冊在台灣的基金,但會有各種機構代理、代銷,的收益,無論是資本利得或配息,一律都要以海外所得來課稅。

要注意,有些國內投信公司是海外集團旗下的公司,他們在國內僅發行部分基金屬於境內基金,但海外有相同品牌名稱的基金則屬於境外基金。

2. 根據基金持股所投資的地區,分成投資於台灣國內、投資於海外

  • 基金投資於台灣:投資在台灣的股票、台灣的債券市場。
  • 基金投資於海外:投資於海外地區的股票與債券。例如投資於美國、歐洲的股票和債券。

境內基金則又需要根據投資區域作區別。

境內基金如果投資於台灣,基金配息是按台灣的所得稅方式計算,資本利得不課稅。

境內基金如果投資於海外,基金配息是按照海外所得稅去計算,但比較特殊的是,資本利得一樣也不課稅。

3. 根據基金收益方式,分成配息(股息/債息)和資本利得

  • 配息:配息型基金每期分配(累積型的基金則不會配息),其中配息又可以再細分成股息(股票股利)、債息(債券利息)。
    • 股票股利(股息):股票型基金分配的股利,都屬於股票股利。
    • 債券利息(債息):債券型基金分配的股利,都屬於債券利息。
  • 資本利得:就是基金淨值的價差,無論股票或債券,都是取決於賣出時的淨值比買進時的淨值高多少,中間價差乘上單位數就是資本利得。

資本利得就是買進時與買出時的價差,

例如買進時基金淨值是15元,賣出時是17元,中間2元的價差乘上買進的單位數,就是資本利得。

基金配息來自於配息型基金,如果選擇累積型的級別,則只會有資本利得,不會有配息相關的所得。

大多數的基金都有累積型級別和配息型級別,可閱讀:累積型基金 vs 配息型基金

基金配息,其實就是把基金收到的股利或債券利息,再配發給投資人,投資人的所得也會出現配息收入。

基金如果累積不配息,就是把收到的股利和債券利息再投資,投資人不會有配息收入,但基金淨值會持續累積,賣出時會因為淨值的價差產生資本利得。

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股息或債息,基金配息時,基金淨值都會扣除掉配息的金額,配息前後的總資產是不變的,類似於除權息的觀念。

例如每單位淨值20元的基金,如果某次配息0.3元,那淨值就會自動調整到19.7元,配息前後加總仍是單位總價值仍是20元。

換句話說,選擇配息型基金,並不會讓你賺到比較多。

而配息型基金配息,與選擇累積型基金並且自行賣出部分單位數,總資產的變化是完全一樣,但稅務計算上屬於不同的稅,因此產生差異。

比較特別在於,境內基金的資本利得是不課稅的(自105年起停徵證交稅),因此境內基金使用累積型會更有節稅效果、盡量不要選配息型基金。

市場先生提醒:國內股票/債券基金配息並沒有27萬的免稅額

在某些提到基金稅務的報導,我們會看到說基金投資配息有27萬免稅額,

經與國稅局確認,27萬免稅額指的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其實只能用於機構的存款利息,例如銀行利息。

共同基金投資的股息、債息、甚至結構型商品的利息,都不能被計算在這個免稅額當中。

基金課稅是課哪一種稅?

基金課稅根據課稅種類可以分成兩種:國內的綜合所得稅海外所得稅,以下分別介紹:

國內綜合所得稅的計算:國內股票配息、國內債券利息、資本利得

國內綜合所得稅:會把收入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或者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另外課一個固定稅率,稱為分離課稅。

  1. 國內股票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稅,或者分離課稅(28%)。
  2. 國內債券利息:分離課稅10%。
  3. 國內資本利得:不課稅。

以下分別詳談各種課稅的情況:

1. 國內股票型基金的配息:併入綜合所得稅,或者分離課稅(28%)

當你投資的是註冊在台灣的股票型基金,該基金的投資標的也是台灣股票市場,如果是配息型基金,配息就會被歸類為股利所得。

國內股利所得的稅務,有兩種計算方式:

  •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例如原本國內所得80萬,股票配息10萬就併入國內所得,合計90萬。其中可以將股利所得8.5%進行抵免(上限8萬元)。對於小資族及稅率級距在30%以下的人會是比較省的方式。
  • 分離課稅:不併入個人所得稅,但單獨針對股息扣一筆28%的稅。適合稅率級距很高的人,例如稅率級距40%、45%的人,變成用28%計算股息的稅率就很划算。

詳細計算案例可閱讀:股票現金股利的所得稅怎麼計算?

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情況下,每個人根據總收入高低不同,稅率級距都是不同的,例如有些人稅率只要5%,有些人收入較高,可能稅率是30%、40%。

以股票類來說,當個人綜所稅稅率級距超過30%時,那麼股票股利用分離課稅28%計算就會相對比較有利。

國內的稅務在計算細節上不用太擔心,通常在報稅時通常報稅軟體都會自動幫你算好,也會自動選擇較低繳稅方式,只需要理解脈絡並確認正確性就好。

但最好的方法,就是買國內股票型基金時,選擇累積型基金,沒有股息也就沒有課稅的問題了。

2. 國內債券型基金的配息:分離課稅(10%)

當你投資的是國內債券型基金,如果是配息型基金,債券基金的配息就會被歸類為債息,而基金如果投資的是國內的債券,債息是採分離課稅10%稅率,
也就是說利息收入不會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而是僅就利息部分直接課10%稅。

不過絕大多數債券型基金,大多是海外債券標的,投資於台灣的債券幾乎沒有,所以這點其實可以忽略。

3. 國內對境內基金的資本利得稅:不課稅

境內基金,無論是國內股票或國內債券,買賣基金本身的價差獲利,也就是資本利得,都是不課稅的。

因此如果是投資於境內標的的投資人,使用累積型的基金就會相當有稅務優勢,反之配息型基金,其實非常不利。

海外所得:海外股票股息、海外債券利息、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與損失

海外所得稅:稱為基本稅額,有較高的免稅額。

  1. 海外股票股利:併入 海外營利所得
  2. 海外債券配息:併入 海外利息所得
  3. 海外資本利得:併入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境內基金投資於海外股票或債券的配息,或者境外基金的配息及資本利得,雖然名稱項目不同,但都是要加總起來算成海外所得。

雖然都是併入海外所得,一般計算時簡單加起來就好,基本所得額的稅率也都是20%,但由於後面注意事項會談到一些稅務細節的差異,因此這裡還是先將它們分開談。

1. 海外股票股利:併入 海外營利所得

境內基金或境外基金投資於海外股票,如果是配息型基金,配發的利息就屬於海外的股票股利,在稅務上會被併入海外的營利所得。

2. 海外債券利息:併入 海外利息所得

境內基金或境外基金投資於海外債券,如果是配息型基金,配發的利息就屬於海外的債券利息,在稅務上會被併入海外的利息所得。

3. 海外資本利得:併入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境外基金無論股票基金或債券基金,在買賣前後產生的淨值價差,就屬於資本利得,在稅務上會併入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4. 境內基金投資海外股票債券的資本利得稅:不課稅

雖然境內基金投資於海外股票及債券的配息要併入海外營利/利息所得,但特別的是,境內基金投資於海外時,資本利得是不課稅的。

因此同理,境內基金無論投資於國內或海外,累積型都是最節稅的選擇。

海外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 – 免稅額 670萬) × 20%

基本所得額 = 國內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海外所得 = 營利所得 + 利息所得 + 財產交易所得 + 薪資所得 + 執行業務所得 +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 退職所得及 + 其他所得

最終計算出基本稅額以後,仍不是最終要課的稅,會和國內綜合所得比較,

  • 基本稅額低於綜合所得則無需多繳稅,
  • 基本稅額高於綜合所得稅,則需要補上超出的差額稅金。

簡單來說,所有海外的收入,包含海外投資的配息和資本利得、個人海外的執業收入加總,就是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加上國內所得,在加上各種保險給付、分離課稅的收入等等其他收入,就是基本所得額,涵蓋了國內與海外的各種收入。

基本所得額扣除670萬免稅額,再乘上20%稅率,就是基本稅額。

國內綜合所得稅和海外所得稅,雖然是兩種稅,但更正確的理解是兩個算法,最終兩者只會取最高的數字來當成最終的稅率,不會重複課稅。

市場先生提示:海外所得即使不用繳稅,但也要記得申報

如果國內所得加上海外所得,沒有超過670萬的人,基本稅額就會是零,無需考慮海外所得,但仍需要申報。

只要當年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報稅時就要記得申報。有申報不代表要繳稅,但可以減少未來匯款回來時出現沒報稅的問題。

如果你是透過國內基金平台或銀行投信投資,通常它們會主動提交資訊給國稅局,年底也會給投資人扣抵憑證,納稅人每年報稅時需要自己把資料填到報稅軟體中海外所得的項目中。

海外所得稅計算案例

以下提供一個比較簡化的海外所得稅計算案例:

小明是一位即將退休的經理,單身,收入相當不錯,本身也有許多投資收入,大多投資於配息的產品,已經累積相當大的金額,每年股息很多,小明去年收入包括如下:

  1. 薪資收入含各種獎金 200萬元 (併入國內綜合所得)
  2. 買國內股票與ETF  股息約150萬 (併入國內綜合所得或分離課稅)
  3. 買國內基金 – 投資於國內股票 配息約 50萬 (併入國內綜合所得或分離課稅)
  4. 買國內基金 – 投資於海外債券 配息約 80萬 (併入海外利息所得)
  5. 買境外基金 – 投資於海外股票 配息約 120萬 (併入海外營利所得)
  6. 買境外基金 – 投資於海外債券 配息約 250萬 (併入海外利息所得)
  7. 本年度沒有賣出,資產淨值也變動不大,因此沒有資本利得稅

其中,國內股票與ETF如果採併入個人所得稅,有8.5%抵減稅額。

(國內股票與ETF 150萬 + 國內股票基金 50萬) × 8.5%抵減稅額 = 17萬 (上限為8萬,因此抵免金額為8萬)

海外所得 = 80萬 + 120萬+ 250萬 = 450萬

基本所得額 = (海外所得450萬) + (薪資收入 200萬) + (國內股票ETF配息 150萬 + 國內股票型基金 50萬 – 抵減稅額 8萬 ) = 842萬元

基本稅額 = (842萬 – 670萬) × 20% = 34.4萬元

假定原本小明國內綜合所得稅,含各種扣除額及國內股票股利的分離課稅,合計約62萬元

由於 基本稅額34.4萬元 < 綜合所得稅62萬元,

因此即使小明有數百萬的海外所得,也無須補繳稅款,只需要繳綜所稅62萬元。

假如基本稅額算出來高於綜合所得稅,才需要其中補繳差額。

更詳細的海外所得計算及範例,可閱讀:海外所得稅計算方式及範例

市場先生提示:投資基金的稅該申報哪一種?

要注意的是:當我們透過國內管道投資基金時,基金收益方式,到底算成股利、債息,會由買基金的中介機構(基金平台或銀行)申報給國稅局。

理論上這些金融機構每年都會自主提交申報資料,如果他們提交的資訊跟你實際投資不一樣,那麼就有可能多繳稅或少繳稅 (少繳的機率也許比較大,因為需要課高稅率的情況不多),

所以如果你都是透過國內管道投資,在報稅時通常都已經自動幫你算好,只需檢查是否有疑慮或錯誤即可。

但如果你是自己透過海外管道購買基金,那麼就需要報稅時自行填寫申報。尤其當年有匯回大資金的投資人一定要注意,隔年務必要主動申報,以免被認為有逃漏稅問題。

免稅額怎麼計算?投資基金有哪些免稅額可以使用?

目前基金投資的所得稅裡面,涉及到免稅額的只有一項:

  • 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

基本所得額最後扣除670萬,再乘上20%,算出基本稅額。可以參考前面段落中的計算公式與範例。

這裡市場先生想要補充提醒2點關於免稅額運用注意事項:

1. 670萬免稅額在計算時,並不是只有算入海外收入,而是國內收入也算進去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覺得自己海外所得低於免稅額670萬,就不會被課到基本稅額,但這是錯的。

可以參考 “基本所得額” 的計算公式,裡面除了是海外所得,還要再加上國內的綜合所得。

而國內綜合所得包括薪資、國內股利與利息收入等等。

也許海外所得不超過670萬,但加上國內的所得後,有可能超過免稅額上限。

2. 即使國內所得和海外所得,總計超過670萬許多,也不代表需要多繳稅

原因在於,基本稅額跟綜合所得稅,並不是兩種所得稅,而是兩個稅只會取其中一個最高的來繳稅,

從海外所得算出來的基本所得額即使超過670萬,基本稅額也可能仍是低於綜合所得稅。

舉例來說,

小華沒有投資任何海外商品,他國內的各種所得加總約200萬元,扣除掉各種扣除額後,國內綜合所得稅一年假設要繳 19萬元,今天小華決定開始投資海外商品,請問他一年海外所得多少金額之內,都不用多繳稅?

可以從上面的公司回推:

基本稅額 = (海外所得X元 + 國內所得200萬元 – 免稅額670萬元) × 20% <= 綜合所得稅 19萬元

可以算出,海外所得X元,在等於 565萬元時,基本稅額也是等於19萬元。

這時小華的國內所得200萬與海外所得565萬合計是765萬,雖然超過670萬免稅額,但仍不需要多繳稅。

因此小華進行海外投資時,一年海外所得收入在595萬元以內,稅務上仍有相當大的額度可以運用,不會被多課稅。

投資共同基金獲利的節稅技巧

節稅方法1. 選擇累積型基金

選擇累積型基金,因為累積型基金的獲利屬於資本利得,沒有配息收入,配息都幫你自動再投資進去,因此沒有配息的所得稅。

累積型基金因為只有資本利得,境內基金的資本利得無論投資於國內或海外,都完全免稅。

累積型基金在境外基金,雖然還是要被列入海外所得,也可以避免股息獲利和資本損失無法互相抵銷、單獨因為股息被課高所得稅的情況 (詳情見下面注意事項第一點)。

配息型基金在稅務上其實相當不利,尤其是境內基金,應該盡可能避免配息型的級別,換成累積型,有些是有可能稅收全免的。

如果有需要現金流,那選擇累積型基金,再自行賣出單位數,也同樣可以獲取現金流,但稅務上更有優勢。

可閱讀:為什麼不要選配息型基金?投資配息基金要注意的事

節稅方法2. 海外所不高時,海外所得免稅額可以多加運用

海外所得因為有很高的免稅額670萬元,因此一般人即使國內收入很高,海外投資讓年收入多出四五百萬元,有可能都還不用多繳稅,這點可以參考前一段落的試算。

但如果同樣的投資不是在海外,而是在國內一年多四五百萬元收入的情況,除非你使用累積型基金的資本利得來節稅,否則像是買股票、買ETF,有可能要多出近百萬的稅金。

無論股票或債券,全球市場都相對更加寬廣,有更多投資選項,無論標的廣泛性及稅務上都更有優勢。

節稅方法3. 對於高海外所得人士,可以選擇投資於海外累積型的境內基金

同樣是累積型的基金、同樣投資海外標的,境內基金不用課資本利得稅,境外基金則是要算海外所得。

對於海外所得原本就比較高的人來說,另一個可能節稅的選項是選擇「投資於海外標的的境內基金」,這是所有投資海外的管道中,唯一可以不用被算任何所得稅的,這點算是蠻特殊的稅務規則。

但這衍生另一個問題是,共同基金的績效與費用,境內基金真的有比較好嗎?會不會省了所得稅,但是多付了管理費或績效較差?這點的確是個問號。

由於基金的檔數很多,其中一定有好壞之分,選擇就要留待投資人自己去評估了。

因為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很高,因此大多數人並不需要特別在意基金的海外所得,但對於高資產人士,或者海外收入較高的人士來說,繼續拉高海外所得反而相對不利,這時如果還想要投資基金,從稅務上考量,反而可以找由國內投信發行、然後標的是投資海外的基金,記得要選累積型。

選擇共同基金標的比較困難,但指數型基金也許判斷比較簡單,
台灣目前沒有累積型的指數基金或ETF連結基金(用ETF連結基金而不用ETF,是因為有累積型可以選)是投資海外重要國家區域,
假如未來有且基金品質不錯的話,這對於高海外收入的人士,也是一個可能的節稅選項。

市場先生思考:假如有一檔累積型境內基金投資於S&P500指數?

如果有國內投信推出一檔指數型基金,追蹤例如S&P500,並且有累積型級別選項,且費率相對低 (例如低於0.5%),那可能會相當吸引高資產人士投資,因為像是IVV或VOO這些低費率ETF,依然會有海外所得稅問題,包括資本利得與配息平均一年成長8%的情況,其中20%,也就是平均每年1.6%的資產最終是需要繳海外所得稅,長期投資複利的情況下可能更多。

如果有境內基金投資於這種累積型的指數型基金,那就可以完全可以省下這些海外所得稅,不無小補。

但目前我查一下,境內基金似乎並沒有提供這種商品。

畢竟對海外所得很高的人士來說,也許有其他節稅管道,因此不確定這想法是否正確,有投信公司的讀者看到歡迎提供回饋。

基金課稅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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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行。

海外收入中,交易損失與配息獲利要分開看。

價差可以和價差互抵,例如你一檔基金資本利得是獲利、另一檔是損失,兩檔損益可以互抵。

但配息不能跟價差互抵。

例如有人當年海外基金的配息收入1500萬元,但基金交易的資本利得損失1200萬元,

但最終海外所得仍不能用300萬元計算,仍是要以1500萬元計算,為此繳數百萬元的稅金。

原因是「海外利息所得」與「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是兩種不同項目,不能互相抵消。

下面附上一張國稅局公告的範例圖,有人投資海外債券基金,選擇配息型。當年沒賺沒賠,基金配了很多息,但基金淨值也有很大損失。

乍看之下沒賺沒賠不會有稅務問題,但在國稅局的定義中,雖然同樣是海外收入,但配息的「海外利息所得」和資本利得「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是不一樣的,要分開報且不能互相抵扣。

裡面只有「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與「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以互相抵扣,可參考財政部公告基金海外利息所得案例

海外基金利息所得-抵扣項目

市場先生提示:即使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很高,且配息和資本利得都列入海外所得,但仍建議選擇累積型,而不要選配息型,避免遭遇損失卻仍需要繳稅的情況。

答案:是 (但不完全確定)。

由於境內基金投資於國內或海外,都是不用資本利得稅的,所以先不用考慮。

但海外基金投資於海外,資本利得要算入海外所得。

但如果賣出才計算所得,會發生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長期投資多年一次賣出,海外所得會累積在同一年。

舉例來說,假設5年累積有3000萬的獲利,5年後一次賣出收回的海外所得20%會非常高昂,也遠超過670萬免稅額能扣抵的程度。

但如果把3000萬分成5年每年賣出一點,一年600萬的獲利,那每一年都可以使用一次670萬的免稅額額度,稅就會低很多。

由於670萬免稅額是一年一年算的,每年重新免稅額度重新歸零計算無法累積。

因此假如多年下來累積獲利金額很龐大,又都在同一年賣掉,如果超出免稅額上限,就可能產生高額的基本稅額。

因此如果是透過國內管道投資,金額又比較大時,可能的作法,是每年獲利了結一些部位,賣出後重新買進,由於重新買進後成本重新計算,資本利得稅就不會累積到最後集中一次爆發。

市場先生這題之所以說不確定,是因為就我所知,在國內的管道包括基金平台、銀行、複委託,都是以賣出時間來認定資本利得,沒賣就沒有算資本利得。

而海外自己的投資則是以匯回時間計算。

但這種認定方式,對於長期投資者來說顯然不合理,即使採賣出又買進墊高成本,這種浪費手續費的作法蠻莫名其妙的,因此理論上應該有其他作法能每年認列獲利,不過目前並未跟國稅局確認,未來我有確認查詢再來更新。

總結:投資基金節稅的首要關鍵,就是使用累積型的基金,不要用配息型基金

從上文可以看出來,基金的稅務相當複雜。

涉及到配息的稅務計算規則也很多,配息還要分成股息和債息。

對於投資人來說,因為基金有累積型可以選,其實只要選擇累積型基金、不要用配息型基金,就沒有這麼多問題。

但現實狀況剛好相反,台灣大多數投資人仍比較喜歡配息型基金,反而要承受稅務上相對不利的條件。

市場先生後記:

會想整理這篇,是因為看到以前許多報導在談基金稅務,包括我自己以前整理的資料,內容細節上其實都有些錯誤,例如有些報導會說境內基金的配息可以用27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但實際上跟國稅局求證後,其實是錯誤的資訊。

此外,國內股息跟債券利息的稅務計算規則不同,還有同樣是海外所得,其實中間有細分成許多種包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與海外利息所得、海外營利所得,資本利得損失與利息及股息收入不能互抵等等,這些其實平常都沒有被提到,但實務上如果搞錯,可能會面臨較大的稅務損失。

因此才花幾天時間寫了近萬字重新整理這篇。

中間許多問題,我是打給國稅局求證,也請基金業的友人幫忙確認,盡可能確保正確性,不過考慮到基金的規則繁複,可能仍有疏漏的地方,未來有查詢到再作補充。

對於上述提到的基金稅務內容,也歡迎有實務操作經驗的讀者留言分享你的實作經驗或者遇到的問題。

希望市場先生整理這篇,能對大家理解共同基金的所得稅有所幫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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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您好:
    節稅方法3. 對於高海外所得人士,可以選擇投資於海外累積型的境內基金
    同樣是累積型的基金、同樣投資海外標的,境內基金不用課資本利得稅,境外基金則是要算海外所得。
    對於海外所得原本就比較高的人來說,另一個可能節稅的選項是選擇「投資於海外標的的境外基金」,

    「投資於海外標的的境外基金」=>這裡是否有誤? 應該是指 投資於海外標的的”境內”基金 (累積型) ?
    如此才可免 股利& 債息& 資本利得 稅

    1. 對的是筆誤,非常感謝細心與提醒,已經修正內文囉!

  2. 您好:
    3. 海外資本利得:併入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境內基金或境外基金投資於海外債券,無論是否配息,在買賣前後產生的淨值價差,就屬於資本利得,在稅務上會併入 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損失。

    境內基金投資海外債, 依上面的整理表格, 資本利得部分 應該不用課稅?

    1. 對的,謝謝提醒。
      如果是境內基金投資於海外,資本利得部分是不課稅的。
      文字已經做更正,只有境外基金投資的資本利得才會有海外所得。

  3. 請問
    您的內容提到如下:
    市場先生提醒:國內股票/債券基金配息並沒有27萬的免稅額

    在某些提到基金稅務的報導,我們會看到說基金投資配息有27萬免稅額,

    經與國稅局確認,27萬免稅額指的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其實只能用於機構的存款利息,例如銀行利息。

    共同基金投資的股息、債息、甚至結構型商品的利息,都不能被計算在這個免稅額當中。

    我在網路上查了很多文章,與您提到的內容好像有所落差,
    請問您是詢問國稅局哪個單位呢?我想詢問是否有相關資訊公布在網站?

    1. 對,您提到其他文章說的我有看過,我認為其他很多報導都寫錯,

      法規其實很明確有提到27萬是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並不包含一些基金產品的配息,

      我們是有自己打電話跟國稅局確認過,

      當然,也有一種例外,就是基金公司在幫投資人申報的時候,申報的名目不是基金利息,而是幫你報成儲蓄投資的利息…如果這種就不好說了。

      您如果有疑慮也可以自己問問看,可以問問你的銀行或基金平台,看他們是怎麼幫你申報的,

      任何一個縣市的國稅局單位應該都可以免費問,打過去請他轉給懂這方面的承辦人員就可以。

  4. 請問如果境內投信發行的海外區域etf,但是是外幣計價,還是跟您內文寫的一樣是不課稅資本利得的部分嗎? 還是就需要併入670萬的部分?

    1. 境內投信買的,就目前所知,選累積型,是不會被課到稅,不管國內綜所稅或海外所得。

      當然,不能保證這絕對正確或未來不變,都是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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